除草剂乙羧·草铵膦登记证PD20212494-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作者: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2494 首次批准日期: 2021-10-20 有效期至: 2026-10-19
农药名称: 乙羧·草铵膦 毒性: 低毒

剂型: 微乳剂
登记证持有人: 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铵膦 glufosinate-ammonium 19%
乙羧氟草醚 fluoroglycofen-ethyl 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非耕地 杂草 200-40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于非耕地杂草旺盛生长期,以推荐剂量兑水均匀茎叶喷雾施药,每季最多使用1次。.2. 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勿施药。3. 避免飘移药害;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乙羧氟草醚和草铵膦复配而成的灭生性除草剂,具有杀草谱广、除草效果好、持效期长等特点。二者混配可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 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2. 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 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 使用时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5. 本品对鸟类、家蚕和非靶标生物有影响。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 为避免产生抗药性,建议与其它作用机理不同的除草剂轮换或交替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本品无专用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