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新手请教:6-BA 和NAA 能高压灭菌吗?大家都用什么方法?
如题,刚做组织培养,问几个太菜的问题,请高手多批评.
(2)如果不能高压灭菌, 具体过滤除菌怎么做的? 请大侠门多帮助. 谢谢!!放心灭吧!可以灭,要抽滤的话,买个抽滤器和一些滤膜就可以了,可以用注射器推压过滤.灭!没问题!能灭菌,但功效会有所下降,我们实验室都习惯后加。抽虑灭菌在超净台中进行。我们就是加好再高压灭的,材料长得也挺好!我们也是先加后灭的,没有问题啊,长得挺好的说~~~~我们一直都是采用过滤灭菌的,因为激素一般要高压灭菌的话,容易失去效果。过滤灭菌用一次性滤器,用注射器推压过滤,很方便的我们一直都是采用过滤灭菌的,因为激素一般要高压灭菌的话,容易失去效果。过滤灭菌用一次性滤器,用注射器推压过滤,很方便的高温灭菌没问题,不过我们一般是用DMSO溶解,不用灭菌。提醒一下,对于常见的24D,6BA,NAA等激素,因为高温后降解比较小,所以常常是灭菌前加,如果你要灭菌后加当然也没问题,但是你要考虑以下两个问题:
1,做组培常常要参考别人的资料,而在你参考的资料中,如果这些激素别人都是灭菌前加的话,你改在灭菌后加会导致你培养基中这些激素的最终浓度偏高,打个比方:资料中用的24D浓度是4mg/L,是灭菌前加的,那么灭菌后降解一部分,实际浓度可能只有3.6mg/L,如果你是在灭菌后加4mg/L的话,你培养基中的实际浓度就是4mg/L2,有些激素是用酸或碱溶液配的,配培养基一般都是在灭菌前调PH,你灭完菌后在加酸性或碱性的溶液进去的话会影响你培养基的PH

6-苄基腺嘌呤的危险说明
危险代码:Xi危险等级:36/37/38安全等级:26-36
6-苄基腺嘌呤的用途说明
一种广泛使用的添加于植物生长培养基的细胞分裂素,为诸如以下培养基所用:Murashige and Skoog培养基、Gamborg培养基以及Chu’s N6培养基。6-BA是第一个人工合成的细胞分裂素。具有抑制植物叶内叶绿素、核酸、蛋白质的分解,保绿防老;将氨基酸、生长素、无机盐等向处理部位调运等多种效能,广泛用在农业、果树和园艺作物从发芽到收获的各个阶段
6-苄基氨基嘌呤的特性和用途有哪些?
6-苄基氨基嘌呤又名为6-BA、6-苄基腺嘌呤、绿丹。为嘌呤类生长调节剂,纯品为白色针状结晶,难溶于水,可溶于碱性或酸性溶液,在酸性和碱性中性质稳定。对高等动物毒性低,大鼠急性口服LD50 为1690毫克/千克,加工剂型为95%粉剂。
主要促进细胞分裂,保持地上部绿色延缓衰老,诱导组织分化。在菜田可用于蔬菜浸种和贮藏保鲜之用。
6-苄基腺嘌呤的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6-苄基腺嘌呤英文名称:6-Benzylaminopurine英文别名:6-BACAS号:1214-39-7分子式:分子量:225.25纯度: ≥99.0%MDL号: MFCD00005572Beilstein号: 19406EC号: 214-927-5
柑橘树要保花保果打什么药?什么时候打?
采前5—21天和开花后10-30天
柑橘保花保果,在开花前的花蕾期,叶面喷洒0.1%硼砂、0.3翠姆磷酸二氢钾、1000倍氯吡脲,在谢花后幼果期,叶面喷洒0.1%硫酸镁、0.3%磷酸二氢钾、1000倍赤霉酸。另外,在开花前和谢花后都要加入杀虫剂如阿维菌素、甲维盐、毒死蜱、氯氟氰菊酯等和杀菌剂如甲基硫菌灵、百菌清、代森锰锌、噻菌铜同喷,以防治为害花蕾和幼果的各种病虫。
什么是有机农业?
有机农业是指遵照一定的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6苄基腺嘌呤在新版农药**标准中有吗
没有,这个应该是属于食品添加剂。虽然它在国外会被作为农药使用在初级农产品生产上,但是在我国一直都是属于食品添加剂,大多应用于农产品的后生产处理。
6-苄基腺嘌呤的相关法规
卫生部《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有关问题的复函》 指出:6-苄基腺嘌呤等23种物质缺乏食品添加剂工艺必要性,不得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生产经营和使用,如拟将以上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或食品用加工助剂的,应当依法提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行政许可申请。根据此函,国家质检总局决定从2011年11月14日起,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不再受理6-苄基腺嘌呤作为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申请,已批准的生产许可证书,由监管部门撤回并注销,并于2011年12月20日前完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食品添加剂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等33种产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1年第156号公告)宣布: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不再受理对6-苄基腺嘌呤等33种产品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禁止生产6-苄基腺嘌呤,企业已生产的6-苄基腺嘌呤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销售,食品生产企业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 。2015年4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公告内容: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作为低毒农药登记管理并限定了使用范围,豆芽生产不在可使用范围之列,且目前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上述物质的安全性尚无结论。为确保豆芽食用安全,现重申: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凡在豆芽生产和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等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