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P20210201-柳州市万友家庭卫生害虫防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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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10201 首次批准日期: 2021-9-29 有效期至: 2026-9-28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柳州市万友家庭卫生害虫防治所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8%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室内 /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1. 取出药液瓶,旋开药瓶盖,慢慢向上取出,请勿碰芯棒,一手持蚊香器,一手拿住药液瓶,把瓶口对准蚊香器内螺纹旋紧,并检查芯棒是否居中;2. 接通电源,拨通开关,指示灯亮,表示蚊香器开始工作;3. 使用时请将蚊香器置于风口处,以充分发挥其驱蚊效果;4. 通过透明窗,可以随时了解药液的消耗情况;5. 药液用完后,请先切断电源,再更换一瓶新的药液;6. 无论使用墙壁插座或拖线板,请始终保持药液瓶竖直向上,防止药液渗漏引起事故。
产品性能
本品选用拟除虫菊酯类药剂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通电后,可均匀散发药液,累计有效驱蚊时间可达60日以上(每晚8小时计),使用方便适用于家庭、宾馆、办公室、饭店等室内场所。
注意事项
1. 仅限室内使用,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2. 开启门窗使用时,请将加热器置于上风口。3. 请勿将电热蚊香液加热器置于运转的电风扇前。4. 使用时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5. 电热蚊香液应远离火源,若长期不使用时,请将药液瓶从加热器中取出,加盖密封后置于低温阴暗处保存。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加盖密封后置于低温阴暗处保存。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6. 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勿与食物一起存放。7. 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8. 对鱼、蚕有毒,蚕室、桑园、鱼塘及其附近禁用。9. 避免误服,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立即携标签到医院就医对症治疗。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若皮肤、眼睛接触到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十五分钟并就医,若误食应立即到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易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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