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2甲·草甘膦登记证PD20212281-广西金宏达农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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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2281 首次批准日期: 2021-9-29 有效期至: 2026-9-28
农药名称: 2甲·草甘膦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溶液剂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金宏达农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2-04-22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2.7%
备注: 2甲4氯钠3%,草甘膦铵盐33%。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甘膦 glyphosate 30%
2甲4氯 MCPA 2.7%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非耕地 杂草 280-36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是茎叶除草剂,遇土壤易产生“钝化”,失去活性,配制时不能用浑浊水,必须使用清水。2.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施药后6小时内遇雨会降低药效,应酌情补喷。3.应选择晴天无风天气施药,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2甲4氯和草甘膦复配的灭生性除草剂。用于非耕地多种单、双子叶杂草的防治。
注意事项
1.使用时需定向均匀全面喷雾,喷雾时喷头上应加装保护罩,避免施药时药液飘移到临近作物田。2.本品对家禽及牲畜有害,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防护;施药期间禁止饮食和吸烟;施药后及时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4.本品对鱼类、水蚤、藻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严禁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禁止将残液倒入湖泊、河流、池塘等水域,以免污染水源。5.本品对家蚕有毒,蚕室附近禁用。桑园附近使用时以最外围一行桑树作为隔离带,从此外围一行桑树开始采摘桑叶饲喂家蚕。6.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用过的容器或空包装应妥善处置,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按照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及时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若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食:严禁引吐,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再携带产品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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