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食品安全标准有哪些?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料,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具有指导、引导消费者购买、食用食品的作用,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这些内容的标示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统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一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对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具有重要意义,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营养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学要求,如酸、碱等指标;食品的感觉要求,如味道、颜色等,这些也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检验方法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方式或方法,检验规程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操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或规程会得到不同的检验结果,所以要对检测或试验的原理、抽样、操作、精度要求、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等检验方法或规程作出统一规定。

最近公司想要出口消毒剂到欧盟,客户让做BPR法规,请问这个法规怎么应
欧盟生物杀灭剂法规,英文名称为Biocidal Product Regulation(Regulation (EU) 528/2012),简称为BPR。BPR于2013年9月1日正式实施,取代了自2000年开始实施的生物杀灭剂指令(Biocidal Product Directive (Directive 98/8/EC), BPD)。BPR旨在欧盟水平上统一生物杀灭剂市场的运作和管理,确保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不造成危害。
欧盟BPR法规主管机构
BPD时期,欧盟委员会和欧盟各成员国主管**共同监管;BPR实施后,引入了REACH法规主管机构ECHA(European Chemical Agency,欧洲化学品管理署)作为主管机构。
企业在BPR法规下的义务
大体情况就上面这样介绍了。实际操作还是挺复杂的。
华测瑞欧这块挺有经验的,之前也找他们做过,你可以问问他们。希望对你有帮助。
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禁止使用哪些农药
理论上是尽可能不要使用农药,即使要用,也必须只用少量低残留性的
绿色食品是不是就是说完全没有农药?
当然不是。
绿色食品是指按特定生产方式生产,并经国家有关的专门机构认定,准许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无公害、安全、优质、营养型的食品。
在许多国家,绿色食品又有着许多相似的名称和叫法,诸如“生态食品”、“自然食品”、“蓝色天使食品”、“健康食品”、“有机农业食品”等。由于在国际上,对于保护环境和与之相关的事业已经习惯冠以“绿色”的字样,所以,为了突出这类食品产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严格的加工程序,在中国,统一被称作“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所具备的条件:
1.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2.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3.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标准;
4.产品的包装、贮运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
绿色食品标准
绿色食品标准是由农业部发布的推荐性农业行业标准(NY/T),是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必须遵照执行的标准。
绿色食品标准分为两个技术等级,即AA级绿色食品标准和A级绿色食品标准。
绿色食品标准以“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理念为核心,由以下四个部分构成: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标准,即《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T 391)
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
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绿色食品包装、贮藏运输标准
绿色食品的产生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在工业现代化的基础上,先后实现了农业现代化。这一方面大大地丰富了这些国家的食品供应,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就是随着农用化学物质源源不断地、大量地向农田中输入,造成有害化学物质通过土壤和水体在生物体内富集,并且通过食物链进入到农作物和畜禽体内,导致食物污染,最终损害人体健康。可见,过度依赖化学肥料和农药的农业(也叫做“石油农业”),会对环境、资源以及人体健康构成危害,并且这种危害具有隐蔽性、累积性和长期性的特点。
1962年,美国的雷切尔·卡逊女士以密歇根州东兰辛市为消灭伤害榆树的甲虫所采取的措施为例,披露了杀虫剂DDT危害其他生物的种种情况。该市大量用DDT喷洒树木,树叶在秋天落在地上,蠕虫吃了树叶,大地回春后知更鸟吃了蠕虫,一周后全市的知更鸟几乎全部死亡。卡逊女士在《寂静的春天》一书中写道:“全世界广泛遭受治虫药物的污染,化学药品已经侵入万物赖以生存的水中,渗入土壤,并且在植物上布成一层有害的薄膜……已经对人体产生严重的危害。除此之外,还有可怕的后遗祸患,可能几年内无法查出,甚至可能对遗传有影响,几个世代都无法察觉。”卡逊女士的论断无疑给全世界敲响了警钟。
20世纪70年代初,由美国扩展到欧洲和日本的旨在限制化学物质过量投入以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食品安全性的“有机农业”思潮影响了许多国家。一些国家开始采取经济措施和法律手段,鼓励、支持本国无污染食品的开发和生产。自1992年联合国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环境与发展大会后,许多国家从农业着手,积极探索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以减缓石油农业给环境和资源造成的严重压力。欧洲、美国、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纷纷加快了生态农业的研究。在这种国际背景下,我国决定开发无污染、安全、优质的营养食品,并且将它们定名为“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的分级标准
在绿色食品申报审批过程中区分A级和 AA 级绿色审批。
AA级绿色审批系指在生态环境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有害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查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 AA级绿色审批标志的产品。
A级绿色食品系指在生态环境质量符合规定的产地,生产过程中允许**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查符合特定标志,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绿色食品产品的包装、装潢、商品的标签绿色食品的包装、装潢应符合《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的要求,得到绿色标志所有权的单位,应将绿色食品标志用于产品的内外包装。《手册》对绿色食品标志的标准图形、标准字体、图形与字体的规范组织、标准色、广告用语及用于食品系列化包装的标准图形、编号规范作了严格规定,同时列举了应用示例。
消费者怎样识别绿色食品凡绿色食品产品的包装必须做到(1〕“级绿色食品的四位一体”,即标志图形、“绿色食品”文学、编号及防伪标签。(2〕AA级绿色食品标志底色为白色,标志与标准字体为绿色;而 A级绿色食品的标志底色为绿色,标志与标准字体为白色。(3〕“产品编号”正后或正下方写上“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文字,其英文规范为“Certified Chinese Creen Food Product”。(4〕绿色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标准中规定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注以下几方面的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精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制造者、销售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藏指南;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特殊标注内容。
绿色食品标志是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正式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
绿色食品标志由三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标志为正圆形,意为保护。整个图形描绘了一幅明媚阳光照耀下的和谐生机,告诉人们绿色食品正是出自纯净、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蓬勃的生命力。绿色食品标志还提醒人们要保护环境,通过改善人与环境的关系,创造自然界新的和谐。
绿色食品标志作为一种特定的产品质量的证明商标,其商标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
种草莓需要那些农药,在那些时候打?什么时候要在外面加保鲜膜?
1)追肥。3月下旬~4月上旬,每667平方米土地追施尿素或复合肥10~15kg,以加速植株生长、利于新叶展开、促进开花结果。追肥要结合浇水,确保土壤湿润。叶面喷菜果壮蒂灵1次或0.3%~0.5%的磷酸二氢钾2~3次。
2)摘茎。摘除草莓匍匐茎能增产40%–50%。为了繁殖的需要,可留下适量的匍匐茎。过量的茎则消耗大量的营养,影响以后的花芽分化。要在匍匐茎刚长出时即摘除,一年进行3–4次。
3)疏蕾。草莓花序上后开的花,往往不能形成果实,没有经济价值且消耗养分。要在花蕾彼此分离时疏除,以去除花序的1/5~1/4为宜,弱花序不必保留。
4)除叶。草莓一年中新叶不断发生,老叶接连枯黄。在花果期,应把老叶、病叶及时摘除,并连同生长弱的侧芽一块抹去。这样,能有效地减少养分消耗、增强株间通风透光。
5)垫果。草莓植株矮小,果实极易下垂触及地面而受泥土污染和病虫危害,也造成果实着色不匀。采取的对策是:用切碎的稻草或麦秸,铺垫在植株四周。这对不进行地膜覆盖的园片及多雨地区更为重要。
6)防治花期发生白粉并叶斑病和灰霉病,可喷新高脂膜或50%多菌灵500倍液、70%甲基托布津1000倍液、20%粉锈灵乳剂1500倍液、2%武夷霉素水剂200倍液等。
7)治虫。对蚜虫可用50%抗蚜威可湿性粉剂2000~3000倍液,或2.5%天王星乳油3000倍液。若发现红蜘蛛,则喷布5%尼索朗乳油2000倍液,或20%复方浏阳霉素乳油1000倍液。注意在采收前20天内禁用农药。
8)适收。成熟的草莓柔软多汁,必须及时采收,以免腐烂。采收可分期安排,每1–2天于早晨露水干后到中午炎热前采摘一次,将成熟的果实收完。鲜食及制罐头用的,以八成熟为宜。要求果肉较硬、颜色鲜美、形状完整。
有机蔬菜不打农药,怎么防止害虫的?
有机蔬菜除虫措施:
1.农业措施
(1)选择适合的蔬菜种类和品种。在众多蔬菜中,具有特殊气味的蔬菜,害虫发生少。如韭菜、大蒜、洋葱、莴笋、芹菜、胡萝卜等;毛豆在有机蔬菜是选择较多。在蔬菜种类确定后,选抗病虫的品种十分重要。
(2)合理轮作。蔬菜地连作多会产生障碍,加剧病虫害发生。有机蔬菜生产中可推行水旱轮作,这样会在生态环境上改变和打乱病虫发生小气候规律,减少病虫害的发生和危害。
(3)科学管理。在**水位高,雨水较多的地区,推行深沟高畦,利于排灌,保持适当的土壤和空气湿度。一般病害孢子萌首先取决于水分条件,在设施栽培是结合适时的通风换气,控制设施内的湿温度,营造不利于病虫害发生的湿温度环境,对防止和减轻病害具有较好的作用。此外,及时清除落蕾、落花、落果、残株及杂草,清洁田园,消除病虫害的中间寄主和侵染源等,也是重要方面。
2.生物、物理防治
有机蔬菜栽培是可利用害虫天敌进行害虫捕食和防治。还可利用害虫固有的趋光、趋味性来捕杀害虫。其中较为广泛使用的有费洛蒙性引诱剂、黑光灯捕杀蛾类害虫,利用黄板诱杀蚜虫等方法,达到杀灭害虫,保护有益昆虫的作用。
3.使用的矿物质和植物药剂进行防治
可使用硫磺、石灰、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防治病虫。可用于有机蔬菜生产的植物有除虫菊、鱼腥草、大蒜、薄荷、苦楝等。如用苦楝油2000~3000倍液防治潜叶蝇,使用艾菊30g/L(鲜重)防治蚜虫和螨虫等。
4.杂草控制
一般采用人工除草及时清除,还可利用黑色地膜覆盖,抑制杂草生长。在使用含有杂草的有机肥时,需要使其完全腐熟,从而杀亡杂草种子,减少带入菜田杂草种子数量。
通过采用限制杂草生长发育的栽培技术(如轮作、种绿肥、休耕等)控制杂草;提供使用秸秆覆盖除草;允许采用机械和电热除草;禁止使用基因工程产品和化学除草剂除草。
希望可以帮到你!
REACH检测的标准
REACH法规规定进入欧盟市场化学品和其它有形产品的生产商和进口商负有以下义务:(一)注册(整理并提交包括产品所含每种化学物质测试数据在内的详细报告。) REACH法规中,化学物质的注册范围主要包括:1. 数量≥1吨/年/人的独立存在的物质或配制品中的物质;2. 上游供应商中未注册的含量(重量比)≥2%且总量≥1吨/年/人的以单体单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于聚合物中的单体或其他物质;3. 总量>1吨/年/人且正常或可合理预见使用状态下会有意释放的物品中物质(substances in articles);4. 总量>1吨/年/人,化学品局有理由怀疑会从物品中释放且这种释放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物品中物质,化学品局可要求注册。REACH法规中,豁免注册的物质有:1. 1吨/年/人的物质2. 放射性物质3. 海关监管下的不做任何处理或加工的:(1)为再出口而暂存,或保税区或保税仓库中的;或(2)过境的4. 非分离中间体5. 运输危险物质的运输工具6. 废弃物7. 成员国因国防之因而豁免的8. 医药或兽药9. 食品或饲料中的添加剂、食品调味剂和动物营养剂10. 附件 IV中的物质(已知风险很低)11. 附件V中的物质12. 再次进口已注册的物质本身或制品中的物质13. 已注册的物质本身、制品或物品中的物质再次加工时(recovery process)14. 聚合物(聚合物本身)(但上游供应商中未注册的含量[重量比]≥2%且总量≥1吨/年的以单体单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于聚合物中的单体或其他物质除外)15. 仅用于产品或研发的化学物质(PPORD)(5+5/10年)16. 只用于植保产品中的活性成分和辅料(co-formulants)(视为已注册)17. 只用于生物杀灭剂中的活性成分(视为已注册)18. 根据79/831/EEC指令,已做过新化学物质申报的物质(视为已注册) 第一批高关注物质清单 SVHC I 序 号 物 质 EC 号 CAS 号 1 蒽Anthracene 204-371-1 120-12-7 2 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4,4’Diaminodiphenylmethane) 202-974-4 101-77-9 3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ibutyl phthalate) 201-557-4 84-74-2 4 氯化钴 Cobalt dichloride) 231-589-4 7646-79-9 5 五**二砷 (Diarsenic pentaoxide) 215-116-9 1303-28-2 6 三**二砷 (diarsenic trioxide) 215-481-4 1327-53-3 7 二水(合)重铬酸钠 (Sodium dichromate) 234-190-3 7789-12-0 10588-01-9 8 二甲苯麝香(5-tert-butyl-2,4,6-trinitro- m-xylene(musk xylene)) 201-329-4 81-15-2 9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醇)酯 Bis(2- ethyl hexylphthalateDEHP) 204-211-0 117-81-7 10 六溴环十二烷 及其非对映异构体(Hexabromocyclododecane (HBCDD) andall major diastereoisomers identified(α–HBCDD, β-HBCDD, γ- HBCDD)) 247-148-4及221-695-9 25637-99-4 及 3194-55-6(134237-51-7, 134237-50-6, 134237-52-8) 11 C10-13 短链氯化石蜡(Alkanes,C10-13,chloro(Short ChainChlorinated Paraffins)) 287-476-5 85535-84-8 12 三丁基**锡 Bis tributyltin) oxide) 200-268-0 56-35-9 13 砷酸氢铅Lead hydrogen arsenate) 232-064-2 7784-40-9 14 邻苯二甲酸丁芐酯 Benzyl butyl phthalate 201-622-7 85-68-7 15 三乙基砷酸酯 Triethylarsenate) 427-700-2 15606-95-8 第二批高关注物质清单 SVHC II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昨日正式将14个物质加入高关注物质(SVHC)清单,这14个物质在REACH中将需要履行供应链信息传递的义务,下游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客户提出要求的45天内免费以书面或电子的形式提**品中这些物质含量的具体信息。瑞欧科技提醒这些物质的制造或进口企业,必须核查自身在此清单下可能要承担的义务,这些义务不仅涉及物质本身,还包括含有这些物质的混合物和物品。 此次清单中的物质包括5种形式的聚芳烃-蒽、高温煤沥青、2,4 -二硝基甲苯、硫酸铅铬钼红、硫代铬酸铅黄、磷酸三(2-氯乙基)酯、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锆硅酸铝耐火纤维和铬酸铅共14种,去除了去年12月ECHA成员国委员会通过的15个高关注物质中的丙烯酰胺。ECHA成员国委员会虽然将丙烯酰胺确定为高关注物质,但欧盟初审法院院长取消了此次将该物质列入清单。 目前丙烯酰胺重新被归入SVHC,现第二批有15项。 15个物质的详细清单如下: 物质名称 CAS号 常见用途 蒽油 90640-80-5 橡胶制品,橡胶油,轮胎 蒽油,蒽糊,轻油 91995-17-4 蒽油,蒽糊,蒽馏分 91995-15-2 蒽油,含蒽量少 90640-82-7 蒽油,蒽糊 90640-81-6 高温煤焦油沥青 659969-93-2 用于涂料、塑料、橡胶 丙烯酰胺 79-06-1 絮凝剂,胶黏剂,土壤改良剂,造纸助剂,纤维改性与树脂加工剂 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 – 工业绝热、密封、防腐材料;电热装置绝缘、隔热材料;仪器设备、电热元件的绝缘和隔热材料;汽车行业隔热材料 **锆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 – 2,4-二硝基甲苯 121-14-2 制造染料中间体,炸药,油漆,涂料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84-69-5 树脂和橡胶的增塑剂,广泛用于塑料、橡胶、油漆及润滑油、乳化剂等工业中 铬酸铅 7758-97-6 可用作黄色颜料、**剂和火柴成分,油性合成树脂涂料、印刷油墨、水彩和油彩的颜料,色纸、橡胶和塑料制品的着色剂 钼铬红(C.I.颜料红104) 12656-85-8 用于涂料,油墨和塑料制品的着色 铅铬黄(C.I.颜料黄34) 1344-37-2 用于制造涂料、油墨、色浆、文教用品、塑料、塑粉、橡胶、油彩颜料等着色 磷酸三(2-氯乙基)酯 115-96-8 阻燃剂、阻燃性增塑剂、金属萃取剂、润滑油、汽油添加剂,以及聚酰亚胺加工改性剂 第三批高关注物质清单 SVHC III在2010年6月9日及10日刚刚结束的赫尔辛基会议上,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与成员国委员会(SMCs)对可能成为高度关注物质的8项SVHC提案物质达成一致认同。这些物质在ECHA最终做出将其纳入的候选清单的决议后,将被正式纳入SVHC候选清单,该清单将在ECHA网站上更新。 此前,ECHA公布了由丹麦、法国、德国3个欧盟成员国提出的将8种化学物——三聚乙烯,硼酸,无水四硼酸钠,七水合四硼酸钠,铬酸钠,重铬酸铵,重铬酸钾,归为SVHC的提议,这些都是致癌致畸及致生殖毒性的物质。各国可在2010年4月22日前发表有关这8种物质的危险特性的评论,SMCs届时将审查这些意见,以决定是否和ECHA达成一致。 2010年6月18日,第三批SVHC正式被加入候选列表中,至此,候选清单中的SVHC已增加至38种。 新增的8项SVHC如下: 序号 物质名称 EC 号 CAS号 1. 三氯乙烯 201-167-4 79-01-6 2. 硼酸 233-139-2/234-343-4 10043-35-3/11113-50-1 3. 四硼酸钠,无水 215-540-4 1330-43-412179-04-31303-96-4 4. 四硼酸钠,水合物 235-541-3 12267-73-1 5. 铬酸钠 231-889-5 7775-11-3 6. 铬酸钾 232-140-5 7789-00-6 7. 重铬酸铵 232-143-1 7789-09-5 8. 重铬酸钾 231-906-6 7778-50-9 2010年12月15日,ECHA正式发布了REACH法规第四批的授权候选清单物质。该批物质为8月底提议的11种物质中的8种,而1,2,3-三氯苯、1,2,4-三氯苯以及1,3,5-三氯苯由于被认为缺乏数据而被排除在此批次的清单之外。至此REACH法规授权候选清单的物质增加至46种。第四批的8种物质均为致癌、致突变和/或生殖毒性物质(CMR),清单如下表1所示。表1 第四批SVHC清单名称EC号和CAS号提案原因可能的使用硫酸钴(Cobalt sulfate)EC号233-334-2CAS号10124-43-3CMR主要用于制造其他物质。其他用途包括:催化和烘干,表面处理(如电镀),防腐,生产颜料、脱色(在玻璃、陶瓷中)、电池、动物饲料、化肥等。硝酸钴(Cobalt dinitrate)EC号233-402-1CAS号10141-05-6CMR主要用于制造其他化学品和催化剂。此外,还用于表面处理和电池。碳酸钴(Cobalt carbonate)EC号208-169-4CAS号513-79-1CMR主要用于制造催化剂,也有少量用于饲料添加剂、制造其他化学品,制造颜料和胶粘剂醋酸钴(Cobalt diacetate)EC号200-755-8CAS号71-48-7CMR主要用于制造催化剂,也有少量用于制造其他化学品,表面处理,合金,制造颜料,干燥,橡胶胶粘剂和饲料添加剂2-甲氧基乙醇(2-Methoxyethanol)EC号203-713-7CAS号109-86-4CMR主要用作溶剂、化学中间体和燃料添加剂2-乙氧基乙醇(2-Ethoxyethanol)EC号203-804-1CAS号110-80-5CMR主要用作溶剂、化学中间三**铬(Chromium trioxide)EC号215-607-8CAS号1333-82-0CMR用于金属表面处理和水生性木材的防腐三**二铬及其低聚物产生的酸铬酸(Chromic acid) 二铬酸(Dichromic acid) 铬酸及二铬酸的低聚物 EC号231-801-5CAS号7738-94-5EC号236-881-5CAS号13530-68-2-CMR当三**二铬溶于水即产生此类物质。三**二铬主要是以水溶液的形式存在,因此这些物质与三**二铬的使用相同。第四批高关注物质清单 SVHC IV2010 年12 月15 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新增8 项物质进入SVHC 候选清单,至此,SVHC增至46项: 编号 SVHC关注物质清单 用途 物质名称(中文) Substance Name(En) EC Number CAS Number 1 硫酸钴 Sulfuric acid,cobalt(2+) salt (1:1) 233-334-2 10124-43-3 生产其他化学品,更多用作催化剂、干燥剂、表面处理剂(如电镀)、防腐、着色、脱色、电池等 2 硝酸钴 cobaltous nitrate 233-402-1 10141-05-6 生产其他化学品,更多用作催化剂、表面处理、电池等 3 碳酸钴 Cobaltous carbonate 208-169-4 513-79-1 生产其他化学品,用作催化剂、食品添加剂、色素、粘合剂等 4 乙酸钴 Cobaltous acetate 200-755-8 71-48-7 生产其他化学品,用作催化剂、表面处理、合金、色素、染料、橡胶、胶水、食品添加剂。 5 2- 甲氧基乙醇 Ethanol, 2-methoxy-,calcium salt (2:1); 203-713-7 109-86-4 颜料、催化剂及用于陶瓷工业 6 2-乙氧基乙醇 2-(2-methoxyethoxy)ethanol 203-804-1 110-80-5 陶瓷釉料和油漆催干剂,也用于电镀、碱性电池、生产含钴颜料和其它钴产品,还用于催化剂、分析试剂、饲料添加剂、轮胎胶粘剂、立德粉添加剂 7 三**铬和 Chromium trioxide 215-607-8 1333-82-0 金属整理剂,水性木材防腐剂的固定剂 8 铬酸/重铬酸/铬酸及重铬酸低聚物 Chromic acidDichromic acid 7738-94-513530-68-2 三**铬溶于水时,产生铬酸、重铬酸;三**铬多数情况下为水溶液,因此,铬酸、重铬酸与三**铬用途一致。即用于金属后处理和木材防腐稳定剂 第五批高关注物质清单 SVHC V2011年6月20日,在成员国统一的认可下,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将7种物质正式加入SVHC候选清单,同时修订了之前已确认的SVHC物质—氯化钴的危害性。 此次是第五批正式公布的SVHC候选清单,加上之前的四批SVHC候选物质,目前候选清单中总计已达53种物质。新增与调整的SVHC候选物质 物质名称 EC 号 CAS 号 提案的SVHC性质 潜在应用 乙二醇乙醚醋酸酯 203-839-2 111-15-9 第57(c)条,生殖毒性 涂料和化学工业中的溶剂,氰基丙烯酸酯胶粘剂生产的中间体。 铬酸锶 232-142-6 7789-06-2 第57(a)条,致癌物 航空/航天混合涂料中缓冲剂,钢铁和铝卷材及汽车涂料中使用 1,2-苯二酸-二(C7-11支链与直链)烷基(醇)酯 271-084-6 68515-42-4 第57(c)条,生殖毒性 PVC,泡沫,粘合剂和涂料中增塑剂 联胺也称:肼 206-114-9 302-01-27803-57-8 第57(a)条,致癌物 在肼衍生物制造中的中间体,作为聚合反应的单体,作为水处理、金属和化学品精炼中的防腐剂,也可用作航空航天器推进剂和军事(紧急)动力装置的燃料。 1-甲基吡咯烷酮 212-828-1 872-50-4 第57(c)条,生殖毒性 电子电器设备制造中涂层、洗涤产品的溶剂,还应用与半导体工业,石化、医药和农用化学品中。 1,2,3-三氯丙烷 202-486-1 96-18-4 第57(a)和(c)条,致癌物和生殖毒性 在氯化溶剂和农业生产的中间体,也作为单体使用,以前用于作油漆、清漆的去除剂和脱脂剂。 邻苯二甲酸二异庚酯 276-158-1 71888-89-6 第57(c)条,生殖毒性 PVC、密封剂、涂料和印刷油墨的塑化剂。 氯化钴* 231-589-4 7646-79-9 第57(c)条,生殖毒性 钴化合物制造的中间体,用于轮胎粘合剂、有机纺织品染料、油漆干燥剂,用于玻璃和陶瓷洁具的表面处理工艺,着色剂或褪色剂,用于压敏电阻器、磁铁或湿度指示剂。 第六批高关注物质清单 SVHC VI2011年12月19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发布公告,正式公布第六批20项SVHC。 ■ 第六批SVHC清单及用途: 物质名称 CAS NO. EC NO. SVHC分类 潜在用途 铬酸铬 24613-89-6 246-356-2 CMR2类致癌物质 用于在航空航天,钢铁和铝涂层等行业的金属表面混合物。 氢**铬酸锌钾 11103-86-9 234-329-8 CMR2类致癌物质 航空/航天,钢铁,铝线圈,汽车等涂层。 锌黄 49663-84-5 256-418-0 CMR2类致癌物质 汽车涂层,航空航天的涂层。 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RCF) – – CMR2类致癌物质 耐火陶瓷纤维组主要用在高温防火,工业应用(工业火炉和设备防火,汽车和航空航天设备)和建筑,生产的防火设备 **锆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Zr-RCF) – – CMR2类致癌物质 耐火陶瓷纤维组主要用在高温防火,工业应用(工业火炉和设备防火,汽车和航空航天设备)和建筑,生产的防火设备 甲醛与苯胺的聚合物 25214-70-4 500-036-1 CMR2类致癌物质 主要用于其他物质的生产,少量用于环氧树脂固化剂 邻苯二甲酸二甲氧乙酯 117-82-8 204-212-6 CMR2类致生殖性毒性物质 ECHA没有收到关于这种物质的任何注册。主要用途塑料产品中的塑化剂,涂料,颜料包括印刷油墨。 邻甲氧基苯胺 90-04-0 201-963-1 CMR2类致癌物质 主要用于纹身和着色纸的染料生产,聚合物和铝箔 对特辛基苯酚 140-66-9 205-426-2 具有相同毒性的物质 用于生产聚合物的配制品和聚氧乙烯醚。也会被用于粘合剂,涂层,墨水和橡胶的成分。 1,2-二氯乙烷 107-06-2 203-458-1 CMR2类致癌物质 用于制造其他物质,少量作为化学和制药工业的溶剂。 二乙二醇二甲醚 111-96-6 203-924-4 CMR2类致生殖性物质 主要被用于化学的反应试剂,也用作电池电解溶液和其他产品例如密封剂,胶粘剂,燃料和汽车护理产品 砷酸、原砷酸 7778-39-4 231-901-9 CMR2类致癌物质 主要用于陶瓷玻璃融化和层压印刷电路板的消泡剂 砷酸钙 7778-44-1 231-904-5 CMR2类致癌物质 生产铜,铅和贵金属的原材料,主要用作铜冶炼和生产三**二砷的沉淀剂 砷酸铅 3687-31-8 222-979-5 CMR1类致生殖毒性物质&CMR2类致癌物质 生产铜,铅和贵金属的原材料 N,N-二甲基乙酰胺 (DMAC) 127-19-5 204-826-4 CMR2类致生殖毒性物质 用于溶剂,及各种物质的生产及纤维的生产。也会被用于试剂,工业涂层,聚酰亚胺薄膜,脱漆剂和油墨去除剂 4,4′-二氨基-3,3′-二氯二苯甲烷 (MOCA) 101-14-4 202-918-9 CMR2类致癌物质 主要用于树脂固化剂和聚合物的生产,以及建筑和艺术 酚酞 77-09-8 201-004-7 CMR2类致癌物质 主要用于实验室试剂,PH试纸和医疗产品 迭氮化铅 13424-46-9 236-542-1 CMR2类致生殖毒性物质 主要用作民用和军用的启动器或增压器的雷管和烟火装置的启动器 2,4,6-三硝基苯二酚铅 15245-44-0 239-290-0 CMR2类致生殖毒性物质 主要用于小口径步*弹药的底漆,另外常用于军用弹药,粉驱动装置和用于民用雷管。 苦味酸铅 6477-64-1 229-335-2 CMR2类致生殖毒性物质 ECHA没有收到任何关于该物质的注册,苦味酸铅是一种爆炸物,在雷管的混合物中会少量用到此物质 至2011年12月19日,ECHA已合计公布73项高关注度物质。瑞旭技术提醒广大企业及时做好应对工作,确保产品顺利出口。
什么是有机农业?
有机农业是指遵照一定的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有机磷农药的理化特性
有机磷农药大多呈油状或结晶状,工业品呈淡黄色至棕色,除敌百虫和敌敌畏之外,大多是有蒜臭味。一般不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如苯、丙酮、乙醚、三氮甲烷及油类,对光、热、氧均较稳定,遇碱易分解破坏,敌百虫例外,敌百虫为白色结晶,能溶于水,遇碱可转变为毒性较大的敌敌畏。市场上销售的有机磷农药剂型主要有乳化剂、可湿性粉剂、颗粒剂和粉剂四大剂型。近几年来混合剂和复配剂已逐渐增多。
农药学中的“残毒”的正确概念是什么?急急急急
农药残留是指使用农药后,残存在植物体内、土壤和环境中的农药及其有毒代谢物的量。农药残毒就是残留在食品中的农药毒性。如果未按照国家安全使用规定施用农药和进行农产品采收,或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高毒农药,农产品就会有农药残毒,就会对食用者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严重时会造成身体不适、呕吐、腹泻甚至导致死亡的严重后果。
那么解决的办法是什么呢?这里用含残毒最多的蔬菜和水果举例:
对于一般的蔬果,采用以下方法可将农药去除:
(1)冲洗 附着在菠菜、鸡毛菜等叶菜上的农药,可放在水槽或面盆中,一边冲、一边洗、一边排水,即流水洗菜,反复冲几次,可有效地将残留农药冲洗掉。冲洗中要注意节水。
(2)用淘米水浸泡 农药多酸性,遇碱性物质会因中和作用失去部分毒性。而淘米水呈弱碱性,可起到解毒作用。将买回的蔬菜水果先用清水冲一遍,再放入淘米水中浸泡30分钟,然后用清水漂洗干净。
(3)削皮法 对马铃薯、胡萝卜、丝瓜、冬瓜等蔬菜以及苹果、梨等水果,洗净削皮也可去掉上面的农药残毒。
(4)煮沸法 烹调前,可将芹菜、菜花等蔬菜放在沸水中略煮一下,可去除90%以上残留农药。
(5)洗洁精消毒法 将洗净的蔬菜、水果放入滴入洗洁精的清水中浸泡几分钟,再用清水冲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