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阿维·氯苯酰登记证PD20211876-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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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1876 首次批准日期: 2021-9-29 有效期至: 2026-9-28
农药名称: 阿维·氯苯酰 毒性: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6%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阿维菌素 abamectin 1.7%
氯虫苯甲酰胺 chlorantraniliprole 4.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二化螟 30-5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 在二化螟卵孵盛期施药1次。兑水整个植株均匀喷雾,注意叶片背面。2. 在水稻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21天。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傍晚施药更有利于药效充分发挥。
产品性能
本品由阿维菌素和氯虫苯甲酰胺混配而成,二者结合具有胃毒、触杀及叶片渗透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注意事项
1.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施药完毕后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 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 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 使用时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5. 本品对蜜蜂、家蚕、非靶标生物、水生生物有影响。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 为避免产生抗药性,建议与其它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或交替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中毒初期会出现瞳孔扩大、运动失调和肌肉痉挛等症状,严重时导致呕吐。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就诊;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请医生诊治;如误服,不得催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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