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甲维·虫螨腈登记证PD20211832-河南省周口市中科化工有限公司

作者: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1832 首次批准日期: 2021-9-29 有效期至: 2026-9-28
农药名称: 甲维·虫螨腈 毒性: 低毒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省周口市中科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9%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虫螨腈 chlorfenapyr 5%
甲氨基阿维菌素 abamectin-aminomethyl 0.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甘蓝 甜菜夜蛾 20-3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 于甜菜夜蛾低龄幼虫发生期均匀喷雾,每亩兑水45-50公斤。2. 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1次。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由甲氨基阿维菌素和虫螨腈复配而成,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虫螨腈是一种芳基取代吡咯类化合物,具有独特的作用机制,主要作用于昆虫体内细胞的线粒体上,干扰呼吸链上的电子传递,影响昆虫体内能量转化;甲氨基阿维菌素是一种半合成抗生素类杀虫剂。两者混配可增加防治效果,降低使用量,延缓抗性产生,对甘蓝甜菜夜蛾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 本品对鸟类、蜜蜂、家蚕有毒,(周围)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2.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4.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 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3.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 如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