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杀虫气雾剂登记证WP20110196-江苏爱特福84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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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10196 首次批准日期: 2011-9-6 有效期至: 2026-9-6
农药名称: 杀虫气雾剂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气雾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爱特福84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4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0.05%
胺菊酯 tetramethrin 0.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蚊、蝇、蜚蠊 /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使用时使罐身垂直,揿动喷头即有杀虫雾喷出。驱杀蚊、蝇时,按房间面积向空间适量喷雾。驱杀蜚蠊(俗称蟑螂)时,向其出没或栖息处适量喷雾。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我公司多元复配的菊酯类杀虫气雾剂,可用于室内驱杀蚊、蝇、蟑螂害虫。
注意事项
1、勿直接喷于人体肤面、食物、食具有高档物具上;2、使向火源和红热物品喷射或放置火源旁,家用电器上;3、勿撬、敲、穿刺,勿近火使用;4、用后注意通风;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空罐妥善处置;7、本品对鱼、蚕有害,禁止在蚕室、桑园及其附近使用,不可抛入鱼建设路,用后请洗手并注意通风;8、勿倒置使用。本品含酒精,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及时就医。9、使用前请移走或覆盖暴露在外的食品并关闭火源,切勿在同一房间使用多种气雾剂。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以食用酒精为溶剂,酒精过敏体质禁用。本品为微毒级产品,若不慎吸入,请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并就医,眼睛溅入请立即用清水清洗并就医,皮肤沾附用肥皂清洗即可,若误服,请立即携标签送医对症处理。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产品运输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猛烈撞击,不得倒置,严防日晒雨淋,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中,不得靠近火源或热源,周围应无腐蚀性气体,贮存温度不得超过50℃,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远离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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