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P20210191-珠海凯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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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10191 首次批准日期: 2021-8-25 有效期至: 2026-8-24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香蚊液
登记证持有人: 珠海凯中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3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
备注: 2023年5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中山凯中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1.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室内 /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旋出蚊香液的瓶盖,将瓶子拧紧在电加热器上,接通电源(220V电源),保持芯棒向上,打开开关,指示灯亮时即可使用。蚊香液用完后,请购买补充装更换。
产品性能
采用拟除虫菊酯原药制成,1瓶(45毫升)可持续60晚(以每晚使用8小时计)有效驱蚊。
注意事项
●本品与灭害灵电热蚊香器配套使用效果更佳。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本品对鱼类、蜂和蚕毒性高,蚕室及其附近禁用;●过敏者禁用;●用后洗手。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仅用于室内。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误服,请立即携本品包装至医院诊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和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低温)的库房中,贮存时,严防潮湿和曝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远离儿童,运输装卸要小心轻放。严禁猛烈撞击,且不可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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