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1159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8-25 | 有效期至: | 2026-8-24 |
| 农药名称: | 精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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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液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精草铵膦铵盐21.9%。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精草铵膦 | glufosinate-p | 2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180-27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非耕地杂草旺盛生长期,茎叶喷雾施药一次,每亩兑水30-45公斤对杂草定向喷雾,喷雾一定要全面均匀,确保杂草叶片充分着药,不要漏喷;2、为避免药液飘移到临近作物上产生药害,喷头上应加装防护罩,刮风时不要喷药;3、干旱、杂草密度大或防除大龄杂草及多年生恶性杂草时,采用较高的推荐剂量和兑水量。 |
| 产品性能 | |||
| 精草铵膦是将草铵膦中无除草活性的D体去除后的高效体(L体)部分。属于膦酸盐类触杀灭生性茎叶处理除草剂,有一定内吸作用。被植物吸收后通过抑制谷氨酰胺合成酶使氮代谢紊乱,导致细胞内氨迅速积累、叶绿体解体、光合作用受阻,最终使植物死亡。对多数杂草有较好防效。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使用本品时务必穿戴好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和鞋,避免皮肤、眼睛接触药液。建议佩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 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对家蚕及捕食性天敌风险高,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 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眼睛溅药: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皮肤沾药:用肥皂水彻底清洗,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 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本品无特定解毒剂,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