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氟磺胺草醚登记证PD20160894-登封市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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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0894 首次批准日期: 2016-7-27 有效期至: 2026-7-27
农药名称: 氟磺胺草醚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登封市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大豆田 一年生阔叶杂草 60-7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施用方法 :大豆出苗后1-3片复叶期,大多数一年生阔叶杂草2-4叶期,茎叶均匀喷雾,杂草叶龄越小除草效果越好。2、用药量:每亩用药加水量20-25公斤,用扇形喷头施药,喷雾压力约4-6公斤/平方米,均匀喷雾。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除草剂,对防除大豆田中的阔叶杂草极为有效。于苗前、苗后使用,能很快被叶部吸收,破坏杂草的光合作用,使叶片黄化,迅速枯萎死亡。喷药后4-6小时内降雨亦不降低其除草效果。药液在土壤里被根部吸收也能发挥杀草作用 ,而大豆吸收药剂后能迅速降解。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2.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 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4.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5.本剂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白菜、谷子、高粱、甜菜、玉米、小麦、亚麻等均有不同程度药害。6.在单、双子叶杂草混生的豆地可与相应的除草剂如稳杀得、拿捕净等混用。7.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大豆田中套种敏感作物不能用此药。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眼中度刺激作用,无全身中毒报道。如有误服中毒,应立即催吐,然后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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