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莎稗磷登记证PD20211105-山东科赛基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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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1105 首次批准日期: 2021-7-2 有效期至: 2026-7-1
农药名称: 莎稗磷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科赛基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5%
备注: 2023年3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科赛基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莎稗磷 anilofos 4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35-55毫升/亩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水稻移栽前3~5天,稻苗扎根后,稗草萌发至2叶期,每亩与5~7千克细沙土、化肥或30~40升水混均后,均匀撒施3~5厘米水层的稻田中,施药后保持3~5厘米水层5天以上,勿使水层淹没稻苗心叶。水稻整个生育期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剂为移栽稻田杂草苗前和苗后早期施用的选择性除草剂,可防除田间多种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注意事项
1. 严格按推荐的使用技术均匀施用,不得超范围使用。稗草2叶期用药时宜采用推荐的高剂量;排盐良好的盐碱地,应采用推荐的低用量,药后5天可换水排盐。2.秸杆还田(旋耕整地、打浆)的稻田,必须于水稻移栽前3~5天趁清水或浑水施药,且秸杆要打碎并彻底与耕层土壤混均,以免因秸杆集中腐烂造成水稻根际缺氧引起稻苗受害。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施用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并禁止饮食、吸烟、饮水等;使用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5.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如药液溅到身上,立即用肥皂水清洗身体。如药液溅到眼睛,立即用流动水清洗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本剂,禁止引吐,如发现有头疼眼花、腹疼、无意识、呼吸困难、瞳孔变小、痉挛等现象,立即携带本标签把患者送医院急救。应将患者置于空气新鲜处平躺并保暖。立即静脉注射2毫克阿托品硫酸盐,如有必要每隔15分钟重复一次,直到脉搏加速,嘴唇和皮肤变干、瞳孔变大。注射阿托品后,静脉注射解磷定0.5~1.0克。监控呼吸、肾脏、中枢神经和血红细胞数。禁服药品有:肾上腺素,茶碱和氨茶碱衍生物。
储存和运输方法
应置于干燥、阴凉、通风处,贮存温度宜在0~30℃,最低不低于-5℃,最高50℃。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和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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