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氟磺胺草醚登记证PD20211111-山东中禾化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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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1111 首次批准日期: 2021-7-2 有效期至: 2026-7-1
农药名称: 氟磺胺草醚 毒性: 低毒

剂型: 微乳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中禾化学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8%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12.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春大豆田 一年生阔叶杂草 100-12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大豆出苗后1-3片复叶,杂草2-5叶期,以推荐剂量兑水均匀茎叶喷雾。2.施药时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以免产生药害。3.合理安排后茬作物,保证安全间隔期。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二苯醚类选择性除草剂,触杀作用强,对大豆田防除阔叶杂草极为有效。苗后使用很快被叶部吸收,破坏杂草的光合作用,叶片黄化,迅速枯萎死亡。喷药后4-6小时内降雨亦不降低其除草效果。药液在土壤里被根部吸收也能发挥杀草作用,而大豆吸收药剂后能迅速降解。
注意事项
1.选择无风天气,避开高温、露水在施药,风速超过4米/秒应禁止施药。施药后应4小时内无雨。施药时防止漂移到邻近敏感作物及果树、蔬菜上。 2.大豆花荚期以及田中套种敏感作物时禁止施药。3.在干旱等不良环境条件下施药,大豆叶片会受到轻度抑制,严重时候会暂时萎蔫,但7天可恢复正常,不影响后期生长。喷雾均匀周到,勿重喷、漏喷,勿超量使用,否则在土壤中残留会影响后茬敏感作物。4.喷药前后应彻底清洗喷雾器械。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6.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8.本品在土壤中残效期较长,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白菜、谷子、高粱、甜菜、玉米、小麦、亚麻等,均有不同程度药害。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者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催吐,然后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对眼睛和皮肤具有刺激性,使用时应注意安全防护。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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