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1106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7-2 | 有效期至: | 2026-7-1 |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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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安阳市五星农药厂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虫螨腈 | chlorfenapyr | 1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韭菜 | 韭蛆 | 1000-2000毫升/亩 | 灌根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韭菜韭蛆发生初期灌根施药1次。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14天。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傍晚施药更有利于药效充分发挥。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一种芳基取代吡咯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在植物叶面渗透性较强,对韭蛆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剂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施药后要及时洗手洗脸。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止使用,。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避免哺乳期妇女及孕妇接触。6.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本品不可与呈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干净。 2. 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流动的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3.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新鲜处。 4. 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5.本品无特效解毒药,请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 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3.切勿与食品、粮食、饲料、种子、饮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