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菌剂菌核净登记证PD86108-2-浙江斯佩斯植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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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86108-2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26-6-19
农药名称: 菌核净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斯佩斯植保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菌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菌核净 dimetachlone 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纹枯病 200-250克/亩 喷雾
油菜 菌核病 100-150克/亩 喷雾
烟草 赤星病 187.5-337.5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纹枯病于作物发病初期开始喷药,每隔1-2周喷一次,共喷2-3次。2、防治烟草赤星病于烟草发病时喷药,每隔7-10天喷一次。在烟草苗期和旺长期使用会产生药害,须在烟草成熟打顶后使用,正反叶面喷雾。3、防治油菜菌核病在油菜盛花期第一次用药,每隔7-10天再喷施一次,重点喷洒植株中下部。
产品性能
本品系亚胺类植物杀菌剂,具有直接杀菌,内渗治疗作用,不怕雨淋流失,持效期较长,对核盘菌和灰霉菌有高度活性。其作用机理是抑制病菌产孢和病斑扩大等特点,当病菌丝体接触药剂后,溢出细胞的内含物,而不能正常发育,导致病菌死亡。对烟草赤星病、油菜菌核病、水稻纹枯病等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不得与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2、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施药时应按农药使用规则进行操作,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禁止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脸、洗手。4、施药和清洗药械时避免污染池塘和水源。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效药解毒,应立即送医院对症处理。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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