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乙羧·草铵膦登记证PD20210937-广西利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0937 首次批准日期: 2021-6-11 有效期至: 2026-6-10
农药名称: 乙羧·草铵膦 毒性: 低毒

剂型: 微乳剂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利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1%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铵膦 glufosinate-ammonium 10.6%
乙羧氟草醚 fluoroglycofen-ethyl 0.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非耕地 杂草 500-70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 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茎叶喷雾一次,每亩兑水30~50公斤,注意均匀喷雾到杂草茎叶上,以保证除草效果。2.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防止药液漂移到果木和临近作物上,避免飘移药害。3. 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之内有降雨,请勿使用。4.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草铵膦和乙羧氟草醚的混配制剂,属非选择性茎叶处理除草剂,对非耕地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严格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则正确使用,未用完的液体保存在原包装内,盖紧瓶盖,并远离儿童、饮料和食物。2.使用前请详细阅读产品标签,严格按标签推荐的剂量和方法施用。3.配药和施药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面罩等,避免眼睛、皮肤接触。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的皮肤并更换衣物。4.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6.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7. 禁止与具有氧化性的物质混用。8.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按照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若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食:严禁引吐,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再携带产品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和日晒。夏季加强仓库通风。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装卸运输时请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