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1085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6-11 | 有效期至: | 2026-6-10 |
| 农药名称: | 氰虫·虫螨腈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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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胜邦绿野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虫螨腈 | chlorfenapyr | 5% |
| 氰氟虫腙 | metaflumizone | 1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应于小菜蛾低龄幼虫始发期施药,施药1次,喷雾时应注意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甘蓝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由氰氟虫腙和虫螨腈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其作用机理是阻碍神经系统钠路径引起神经麻痹,通过胃毒及触杀作用于害虫,在植物叶面渗透性强,有一定的内吸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且对甘蓝安全。 |
| 注意事项 | |||
| 1.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本剂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3.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4.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粘膜和伤口,该产品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 在操作时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