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056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6-3 | 有效期至: | 2026-6-3 |
| 农药名称: | 氟虫腈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原药 |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虫腈 | fipronil | 9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产品性能 | |||
| 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杀虫剂,对害虫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和一定的内吸作用,其作用机制在于阻碍昆虫γ-氨基丁酸控制的氯化物代谢,从而干扰中枢神经系统的正常功能。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 注意事项 | |||
| 1、开启农药包装称量配制和施用时,操作人员应戴必要防护器具,戴口罩、手套、雨衣、长统靴等,避免吸入和皮肤接触药剂。未使用完的产品应存放在原包装瓶内,盖紧瓶盖,锁好。泄漏时用惰性材料吸收,并连同污染的土壤一起移走,放在密闭容器中专门处理,防止药液注入下水道和排水沟。2、无关人士请勿接触。避免眼睛、皮肤及衣物接触本品。在使用后和吃饭、喝水及吸烟前请清洗干净。受污染的衣物,在再次穿之前,需用肥皂和热水清洗。3、不要穿被污染的鞋子。4、氟虫腈对虾、蟹、蜜蜂高毒,应谨慎使用,防止污染。5、废弃物应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失火时用专门的灭火剂,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氟虫腈中毒的典型症状为神经系统的超兴奋、多动、亢奋、颤抖,更为严重时出现昏迷、抽搐。皮肤和眼睛用大量的肥皂水和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去医院对症治疗。如误食,需催吐,并立即就医,对症治疗。至今尚未发现专门的解毒剂,苯巴比妥类药可缓解中毒症状。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在贮存时将其保存在最初的容器内。将产品保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不要存放于高温或儿童可触及之处,并加锁保存。2、不可与食物、饲料、饮料一起存放;容器洗净后焚毁或埋藏于地下。3、运输时要防潮、防晒,轻拿轻放,用专门车辆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