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045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4-21 | 有效期至: | 2026-4-21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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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农大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5% | ||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71.5%。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6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115-230克/亩 | 茎叶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应掌握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每亩用清水30-40千克稀释后,均匀喷雾与杂草叶面上。2、天气干燥,杂草枯萎,请使用登记核准剂量的高浓度。3、本品必须在杂草出苗后作茎叶处理,对未出土的杂草无效。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使用。 |
| 产品性能 | |||
| 草甘膦是一种内吸性、灭生性除草剂,药液被杂草茎叶吸收后传导至全株,干扰蛋白质的合成,破坏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从而导致杂草整株死亡,而药液接触土壤后很快与勿、铝等金属离子结合失去活性,所以本品只宜用作茎叶处理,用于防除非耕地一年生及多年生杂草。 |
| 注意事项 | |||
| 1、稀释药剂时需用清水,否则会降低药效。2、施药人员应穿戴好防护服和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施药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漱。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4、施药后5天内不能翻耕、割草、放牧等。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放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水施药器具。7、施药时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服用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