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草甘膦钾盐登记证PD20160380-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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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0380 首次批准日期: 2016-3-1 有效期至: 2026-3-1
农药名称: 草甘膦钾盐 毒性: 低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备注: 草甘膦钾盐含量:43%。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甘膦 glyphosate 3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非耕地 杂草 214-429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药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达到斩草除根的目的,能有效防除一年生及多年生感性杂草,广泛用于非耕地除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强碱性物质混合使用,稀释药剂须用清水,泥浆水会降低药效;2、晴天施药,现配现用,4小时内遇大雨会降低药效,酌情补喷,对杂草进行均匀定向喷雾,不使药液接触到作物上,以免造成药害;3、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低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但仍有不适,就医;误服应立即何如大量水或牛乳稀释,并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不得贮存于金属容器内,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饮料等同贮同运。在运输途中,避免日晒、雨淋,确保包装物完好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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