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藜芦根茎提取物登记证PD20110125-邯郸市建华植物农药厂

作者: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125 首次批准日期: 2011-1-27 有效期至: 2026-1-27
农药名称: 藜芦根茎提取物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溶液剂
登记证持有人: 邯郸市建华植物农药厂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1-12-16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5%
备注: 2021年12月16日,有效成分名称变更,原名称为藜芦碱(藜芦胺)。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藜芦胺 暂无 0.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棉蚜 75-100毫升/亩 喷雾
烟草 蚜虫 75-100毫升/亩 喷雾
甘蓝 菜青虫 75-100毫升/亩 喷雾
茶树 茶小绿叶蝉 75-10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棉蚜、菜青虫低龄幼虫期施药。2、本品应兑水喷雾,喷雾要均匀、周到。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甘蓝作物上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产品性能
该产品是以中草药为主要原料经乙醇萃取的植物农药,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其杀虫机制为药剂经虫体表皮或吸食进入消化系统,造成局部刺激,引起反射性虫体兴奋,继之抑制虫体感觉神经末梢而致害虫死亡,对人畜安全、低毒。主要用于棉花棉蚜、甘蓝菜青虫、茶小绿叶蝉和烟蚜虫的防治。
注意事项
1、本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6、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结膜和黏膜有轻度充血。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受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请医生治疗。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治疗。5、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用鞣酸或活性炭混悬液洗胃,静脉滴住葡萄糖液,肌肉注射阿托品等。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防腐、防霉、防热,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