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草甘膦异丙胺盐登记证PD20110073-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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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073 首次批准日期: 2011-1-19 有效期至: 2026-1-19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二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6%
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62%。2023年7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甘膦 glyphosate 4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柑橘 杂草 121-242毫升/亩 茎叶喷雾
百合田 杂草 98-130毫升/亩 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适宜于柑橘园和百合田块杂草生长始盛期施药;施药时避免飘移到桔树幼嫩茎叶及附近的作物田。若杂草草龄较大,应选用高剂量。在百合上每季最多施用1次。
产品性能
该产品是一种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对柑橘园杂草具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靴和手套等劳保用品,避免药雾吸入或接触人体。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等。2.本品对蜜蜂、鱼类属低毒,在蜜源作物花期禁止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3.低温贮存时有结晶析出,用时请充分摇匀,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4.用清水稀释药剂,否则会降低除草效果。5.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耕翻等。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7.本品不可与其他农药等物质混用。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干净。接触眼睛,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不慎吸入,将患者立即转移至清新空气处。无专用解毒药。若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存放。2.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3.运输过程确保包装不泄露、不倒塌、不损坏,防高温曝晒、防雨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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