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001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4 | 有效期至: | 2026-1-4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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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母药 |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京华洲药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6% | ||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62%。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46%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产品性能 | |||
| 草甘磷为内吸传导型广普灭生性除草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 注意事项 | |||
| 1、加工时要注意安全防护,配戴防毒口罩、橡胶手套、防护服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工作后及时用肥皂和水洗净手脸等。包装开启方法:用老虎钳取下封口及插销,向外拉开套箍卡扣,取下桶盖,解开内包装袋扎口带。2、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要集中排放到污水池中处理,不可污染环境。3、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4、使用后穿桶不能用来存放食品、粮食、饲料,回收处理后用于可用于本产品的包装。5、加工车间应保持清洁整齐,注意防火,防止泄漏。如泄露应有回收装置。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皮肤和眼睛接触该药时,要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宜保存于通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远离火源或热源。本品应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贮运过程中防止泄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