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22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2-23 | 有效期至: | 2025-12-23 |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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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汉邦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 | ||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14%。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氨基阿维菌素 | abamectin-aminomethyl | 1%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9-13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应于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期(3龄前)施药,视害虫发生情况每10-15天施药一次,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2、使用时注意喷雾均匀周到。3、大风天或降雨前后不宜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抗生素类杀虫剂,其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的运动神经信息传递,使其麻痹死亡。以胃毒作用为主,有效成分能渗入作物的表皮组织,具有较长的持效期,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是3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2次。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3、对蜜蜂、鸟、蚕及鱼类毒性大,避免污染这些生物,不可在江河湖泊中清洗施药器械。4、施药时要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并在上风处配药、施药。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空袋应烧毁,不得移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如有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至呕吐。2、不慎沾附皮肤,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不慎吸入应立即引吐,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