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菌剂苯醚甲环唑登记证PD20152445-湖南万家丰科技有限公司

作者: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2445 首次批准日期: 2015-12-4 有效期至: 2025-12-4
农药名称: 苯醚甲环唑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湖南万家丰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6-21
农药类别: 杀菌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备注: 2023年6月21日,增加柠檬树树脂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柠檬树 树脂病 3000-4000倍液 喷雾
水稻 纹枯病 14-18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防治水稻纹枯病时应于水稻纹枯病发生初期使用,每亩兑水量为15—30公斤,应喷雾均匀,视病害发生情况间隔7—10天再施1次;用于防治柠檬树脂病时应于病害发生初期(一般为新梢抽发时或幼果期)施用,视病害发生情况可间隔10天左右再施用1次。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在柠檬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5.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柠檬树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作物安全性验证试验。
产品性能
本品属三唑类杀菌剂,具有保护、治疗和内吸活性,是甾醇脱甲基化抑制剂。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柠檬树脂病。
注意事项
1.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制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饮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