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WP2015020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10-22 | 有效期至: | 2025-10-22 |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 登记证持有人: | 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6%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氯氟醚菊酯 | meperfluthrin | 0.6%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逆时针方向旋开药瓶塑盖;2.将芯棒对准电加热器的发热圈插入并旋紧药瓶;3.接通电源,发热器开始加热,药液沿芯棒扩散作用于空间;4.不用时,请切断电源。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以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能有效驱杀蚊。为确保本品发挥正常药效,请与圆梦牌电热蚊香器配套使用,使用面积于15平方米以内为最佳。 |
| 注意事项 | |||
| 1.切勿折断吸液芯棒;2.不要直接暴露于火源上;3.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4.远离儿童;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安全。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及儿童未能触及处;2.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不得倒置;3.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和易燃易暴品等混合贮存运输;4.远离火源或热源;5.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