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吡嘧·苯噻酰登记证PD20152281-辽宁省大连广达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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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2281 首次批准日期: 2015-10-20 有效期至: 2025-10-20
农药名称: 吡嘧·苯噻酰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辽宁省大连广达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74%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苯噻酰草胺 mefenacet 70.5%
吡嘧磺隆 pyrazosulfuron-ethyl 3.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杂草 40-50克/亩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水稻插秧后5-7天,采用毒土法施药,制剂用药量600-750克/公顷,40-50克/亩。 2、施药时田内须有3-5厘米深的水层,要保水5-7天,不可排水,以免影响药效。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酰苯胺类与磺酰脲类活性成分复配而成的水田除草剂,能够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中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严重漏水田不宜使用; 2、每季最多使用一次。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80天以上。 3、在北方直播田应晒后灌水施药。 4、施药时注意佩戴防护用具,使用后的器具不宜用于其它农药。 5、用药时应详细阅读标签。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工作服清洗干净。 7、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8、阔叶作物对本品敏感,剩余的药土不可遗撒在邻近作物田。 9、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10、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只要不大量摄入,不可能有全身毒性。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与皮肤接触后,要用肥皂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误服,应大量引水,催吐,并及时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密封后贮存于干燥、阴凉、防雨的地方,远离热源及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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