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196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9-21 | 有效期至: | 2025-9-21 |
| 农药名称: | 辛硫·三唑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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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力克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0% |
| 辛硫磷 | phoxim | 1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水象甲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应稻水象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兑水均匀喷雾。2、施药过程中,要防止药液飘移到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敏感作物上。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安全间隔期6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5、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24小时。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由辛硫磷和三唑磷复配而成,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用于水稻稻水象甲的防治。 |
| 注意事项 | |||
|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3、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启包装物时要戴手套和面罩,防止药液溅入眼中;施药时要戴口罩,穿胶鞋、防护服等;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用清水洗手、洗脸、冲洗裸露的皮肤。6、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8、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图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救措施:⑴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⑵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⑶禁用吗啉、茶硷、吩噻嗪、利血平。⑷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对症治疗。皮肤及眼睛触药,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371-65640367。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2、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地方,严防光照、雨淋。3、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4、远离火源和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