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甲维·虫螨腈登记证PD20152044-山东仕邦农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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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2044 首次批准日期: 2015-9-7 有效期至: 2025-9-7
农药名称: 甲维·虫螨腈 毒性: 低毒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仕邦农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
备注: 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济南仕邦农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虫螨腈 chlorfenapyr 10%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emamectin benzoate 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甘蓝 斜纹夜蛾 10-15毫升/亩 喷雾
甘蓝 甜菜夜蛾 10-15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甜菜夜蛾、斜纹夜蛾低龄幼虫期对甘蓝叶片的正反面进行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傍晚施药更有利于药效的充分发挥。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虫螨腈和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复配而成高效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其中虫螨腈是一种新型吡咯类化合物,具有独特的作用机制,与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混配,增效作用显著,不仅可以降低药剂使用量,延缓害虫抗性产生,同时对甘蓝甜菜夜蛾、斜纹夜蛾有较好防效,特别适用于对其他杀虫剂产生抗性的害虫品系。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严禁药液流入河塘,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应避免污染各类水体。对家蚕、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开开花植物花期使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天敌放飞区和鸟类保护区。3. 用完的空包装要烧毁或深埋,以利保护环境。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 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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