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菌剂氟啶胺登记证PD20151511-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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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1511 首次批准日期: 2015-7-31 有效期至: 2025-7-31
农药名称: 氟啶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菌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0克/升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氟啶胺 fluazinam 50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大白菜 根肿病 270-330毫升/亩 土壤喷雾
马铃薯 晚疫病 27-33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马铃薯晚疫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每隔7-10天施药1次,施药2-3次,喷雾应均匀周到。2.防治大白菜根肿病应于大白菜定植前进行土壤喷雾,并在施药后当天移栽。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马铃薯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大白菜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剂为吡啶类杀菌剂,对鞭毛菌类、半知菌类引起的病害有良好的防治效果,对防治大白菜根肿病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3.对瓜类作物有药害,瓜田禁止使用,施药时注意不要将药液飞散到瓜田。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接触皮肤用肥皂水或清水洗净。误食,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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