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2,4-滴二甲胺盐登记证PD20151469-安徽中山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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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1469 首次批准日期: 2015-7-31 有效期至: 2025-7-31
农药名称: 2,4-滴二甲胺盐 毒性: 低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中山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3-11-06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70%
备注: 质量浓度为860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2,4-滴二甲胺盐 2,4-D dimethyl amine salt 7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非耕地 阔叶杂草 200-26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杂草生长旺盛期,每亩兑水40—50公斤茎叶喷雾处理;气温较低时影响使用效果,一般宜在18℃以上温度时施用。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苯氧乙酸类激素型选择性除草剂,能内吸进入植物体内并传导至其他部位,主要用于防除非耕地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棉花、油菜、豆类、瓜类、蔬菜等阔叶作物对该药剂敏感,应选择在无风或风小的天气施药,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田。施用时要保持一定的隔离区,以免产生药害。2.应在无风或微风天施药,严格禁止药物飘移到附近的作物特别是阔叶类作物上,避免发生药害。3.避免与酸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4.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在蜜源作物花期禁止使用;对桑蚕有毒,切勿喷洒在桑树上,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等。配药及施药时,应戴手套、口罩、帽子,穿长衣长裤和靴子等安全防护措施。6.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器具要认真清洗,污水和剩余药液要妥善处理,不得任意倾倒,以免污染其他作物及水源。废弃物要及时回收并妥善处理,不得再作他用。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睛、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若药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若症状加重,立即送患者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多次冲洗干净;误服本剂,应立即催吐、洗胃(忌用温水洗胃),若有抽搐现象,可用0.1%苯巴比妥钠肌注。补充B族维生素和维生素C等,及时求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远离儿童,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储同运。3.远离热源和火源,存放于密封、干燥、阴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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