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WP2015011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7-30 | 有效期至: | 2025-7-30 |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州超威日用化学用品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3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1-01-07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93%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四氟甲醚菊酯 | dimefluthrin | 0.93%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拧开瓶盖。将蚊香液瓶旋紧于电热液体蚊香加热器内。接通电源,打开开关指示灯亮表示正常工作,使用时请始终保持蚊液瓶竖直向上。使用时请将加热器置于上风处,离人体不超过2米为宜。若想取得最佳效果,请配套使用超威牌电热蚊香液加热器。 适用于15平方米以下的房间,大于此面积,建议同时使用2套以上本产品。于睡前半小时使用,效果更佳。蚊香液用尽,请关闭电源后,更换一瓶新的蚊香液。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无香配方,含四氟甲醚菊酯成分,40毫升使用时间长达720小时,30毫升使用时间长达480小时,20毫升使用时间长达360小时。 |
| 注意事项 | |||
| 使用时请始终保持液瓶竖立向上,防止蚊香液渗漏。使用过程中请勿接触电蚊香加热器的加热元件。使用后请及时关闭电源,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使用时,加热器应放置在上风处。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使用时请勿在加热器表面覆盖任何物品,并注意适当通风。 对鱼、蚕有毒,蚕房及其附近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用完的瓶子勿随意抛弃,妥善处理,勿作他用。勿让儿童接触或玩耍。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若误服或吸入不适,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并出示本包装。如眼睛或皮肤接触药液,请即用清水冲洗;如误饮,请就医并出示本包装。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并保持液瓶竖直向上。 勿让阳光直接照射。 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