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菌剂辛菌胺醋酸盐(1.8%)登记证PD20101850-沁阳市新兴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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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850 首次批准日期: 2010-7-28 有效期至: 2025-7-28
农药名称: 辛菌胺醋酸盐(1.8%) 毒性: 低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沁阳市新兴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菌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辛菌胺 暂无 1.2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苹果树 腐烂病 100-50倍 涂抹、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使用时用刀在苹果树腐烂病疤周围划一圈,并在病疤中部划数刀,深度达到健康部位,然后用水将药液稀释50-100倍,涂抹在病疤处,7-10天后可形成新生愈合组织。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氨基酸类内吸性杀菌剂,有效成分为甘氨酸取代衍生物,杀菌机理是凝固病菌蛋白质,破坏病菌细胞膜,抑制病菌呼吸,使病菌酶系统变性,从而杀死病菌。适用于苹果腐烂病的防治。
注意事项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7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请严格按说明书规定的使用浓度和用药时机施药,以免影响防治效果或发生药害。3.本剂不得与苯酚、过氧化氢、过氧乙酸、高锰酸钾、氧化汞、磺基水杨酸、丹宁酸等混用。4.在气温较低时,瓶内有晶体析出,不影响药效,待温度升高后既可消失。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饮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不得污染各类水域,严禁施药器具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避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若误食引起中毒,应立即洗胃,减少胃肠的吸收,并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2.远离儿童并加锁。3.搬运和装卸时要轻拿轻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治口鼻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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