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阿维·高氯登记证PD20101817-山东省青岛丰邦农化有限公司

作者: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817 首次批准日期: 2010-7-19 有效期至: 2025-7-19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毒性: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青岛丰邦农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2%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2.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甘蓝 小菜蛾 30-60毫升/亩 喷雾
甘蓝 菜青虫 30-6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甘蓝小菜蛾、菜青虫、在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1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生物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通过干扰害虫的神经系统致其死亡,对甘蓝上的小菜蛾、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0分钟。误服应立即送医院,医生首先应判断中毒原因,若是因阿维菌素中毒,应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以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应贮存在通风、干燥(低温)的室内仓库中。2.装卸、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3.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