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181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7-19 | 有效期至: | 2025-7-19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蓝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每亩兑水20-30千克,均匀喷雾一次。2.苹果园用药要定向喷雾,施药时应避免药液喷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杂草茎叶绿色部位吸收,在体内传导到各部分,将杂草连根杀死。具有杀草谱广,使用范围宽,使用方便,除草彻底等特点。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用药时防止药液喷洒或飘移到作物的叶片及嫩枝上,以免产生药害。2.本品遇土壤钝化失去活性,必须茎叶处理。施药时间以杂草出齐处于旺盛生长期,有较大叶面面积,能接触较多药液为宜。3.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放牧、翻耕等。施药后4小时内遇雨对药效有影响。4.本品以清水按推荐兑水量配制,不可过多或过少,不得使用污水、浑浊水,以免影响药效。5.施药器械使用后用大量清水将各部位彻底清洗,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尚无特效解毒剂,皮肤接触,用清水和肥皂冲洗干净;溅入眼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得与其它农药、种子、食物等同储同运。2.不可用马口铁、中碳钢类容器,宜用塑料类容器盛装。3.低温长期储存,会有少量结晶析出,用时充分摇动容器,使其溶解,以保证药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