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乙酰甲胺磷登记证PD20101772-安徽瑞辰植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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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772 首次批准日期: 2010-7-7 有效期至: 2025-7-7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溶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瑞辰植保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7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酰甲胺磷 acephate 7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纵卷叶螟 70-10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应在稻纵卷叶螟卵孵高峰后1-2天施用,即1龄幼虫高峰期,稻田中水稻第一叶叶尖大量出现卷叶时。2.当虫量发生较大,或世代重叠严重,一次尚不能有效控制稻纵卷叶螟为害时,过5-7天再用药一次。3.每亩兑水50公斤左右均匀喷雾处理。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是缓效性杀虫剂。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4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3.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不得吸烟、吃东西、饮水等;施药结束后,及时洗手洗脸等。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准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典型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但病程持续时间较长,胆碱酯酶恢复较慢。吸入中毒时,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药品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催吐洗胃,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对症治疗,注意防治脑水肿。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严防潮湿、日晒或雨淋。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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