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173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6-28 | 有效期至: | 2025-6-28 |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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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潍坊双星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2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小麦 | 蚜虫 | 4-8克/亩(南方地区)12-16克/亩(北方地区)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4-8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在小麦蚜虫或水稻稻飞虱发生初期用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在水稻上每7天施药一次,可连续施药1-2次;在小麦上每7-10天施药一次,可连续施药1-2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碱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无交互抗性问题。对于防治小麦蚜虫和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喷施2次;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最最多喷施2次。 [2]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饮食等,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3]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本品不可与呈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轻度中毒:头痛、呕吐、出汗,重者抽搐。 1、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 2、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3、如溅及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就诊。 4、如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