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172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6-28 | 有效期至: | 2025-6-28 |
| 农药名称: | 毒·辛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菏泽北联农药制造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 |
| 辛硫磷 | phoxim | 16%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三化螟 | 125-15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应于水稻分蘖末期,三化螟卵孵化盛期,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施用。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2、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毒死蜱和辛硫磷混配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不具有内吸性。对水稻三化螟有较好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建议与不同机制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水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镜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误服:[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处。 2、远离儿童、火源,上锁保管。 3、本品不能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