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170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6-28 | 有效期至: | 2025-6-28 |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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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莱科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9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 注意事项 | |||
| 1.生产操作时: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及防护眼镜等,切勿在操作现场饮水、进食、抽烟等;小心开启桶盖。工作后洗干净手脸等。2.本品在空气中形成的蒸气如遇到明火,可能会发生爆炸。火焰、表面发热物、机械摩擦、释放静电都可导致本品燃烧。电器设备也可导致本品燃烧。生产操作时应注意防火。3.灭火措施:一旦失火,使用喷水,干化学品或者二氧化碳。本品燃烧后形成浓密的黑烟对人有害,因此,在救火时应穿戴全套防护服和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疏散火灾现场无关人员,被污染的建筑,区域和设备净化后才可使用。如果用水救火,应收集冲洗液,避免冲洗液进行入地下道或附近水源。4.泄漏处理措施:控制泄漏的来源,防治泄漏物质污染水源、土壤、排水系统和灌溉系统。周围设警告标志,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5.用过的容器可能有残留物。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域;废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有轻微的呕吐和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眼睛及皮肤接触;不慎入眼,提前眼睑,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用大量清水或肥皂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不慎误食本品,立即催吐,洗胃,并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不可与食物、种子、饲料同贮同运。2.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3.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泄露应急处理设备。4.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防高温。5.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住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