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102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6-12 | 有效期至: | 2025-6-12 |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质量浓度为100克/升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烯啶虫胺 | nitenpyram | 1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树 | 蚜虫 | 5000-6667倍液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 在害虫低龄幼虫期施药,按登记剂量兑水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属新型烟碱类杀虫剂,其作用机理为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对昆虫的轴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具有较强的内吸和渗透作用,用量少,毒性较低,持效期较长。对柑橘树蚜虫具有较好防效。 |
| 注意事项 | |||
| 1、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则使用本品,做好安全防护。2、在柑橘树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2次。3、本品不可与呈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使用本品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药,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