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085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5-18 | 有效期至: | 2025-5-18 |
| 农药名称: | 乙氧氟草醚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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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潍坊中农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氧氟草醚 | oxyfluorfen | 2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大蒜田 | 一年生杂草 | 48-57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 本品推荐于大蒜播种前整地做畦,在土壤表面进行均匀喷雾。2. 进行定向喷雾,防止药液漂移到其他作物上引起药害。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乙氧氟草醚属于选择性触杀型除草剂,在有光的情况下发挥杀草作用。主要通过胚芽鞘、中胚轴进入植物体内,经根部吸收较少,并有极微量通过根部向上运输进入叶部。芽前和芽后早期施用效果最好,对种子萌发的杂草除草谱较广,能防除阔叶杂草、莎草及稗。本品对大蒜田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
| 注意事项 | |||
| 1. 本品在大蒜田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 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一定毒性,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对眼有微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效解毒药,误服立即携此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