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驱蚊花露水登记证WP20150074-福建双飞日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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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50074 首次批准日期: 2015-4-20 有效期至: 2025-4-20
农药名称: 驱蚊花露水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驱蚊花露水
登记证持有人: 福建双飞日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2-03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驱蚊酯 ethyl butylacetylaminopropionate 4.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涂抹
使用技术要求
避蚊驱蚊:直接抹于裸露肌肤(避开眼部周围),可起到避蚊驱蚊的作用。
产品性能
本品以驱蚊酯为有效成分,能有效防止蚊子侵扰达4小时以上。
注意事项
1.存放于阴凉干燥处。2.请勿与口、眼及皮肤破损处等接触。3.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4.远离儿童,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5.有严重皮肤炎症及皮肤破损者禁用。6.过敏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7.注意防火安全,本品含有易燃物,切勿接近火源。
中毒急救措施
1.使用中有任何不适,应及时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此标签到医院就诊。3.不慎溅入眼睛及皮肤破损处,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处,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远离火源或热源。2.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不得倒置。3.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种子、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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