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131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3-17 | 有效期至: | 2025-3-17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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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园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宜在杂草生长旺期施药,雨后-2-3天施药,茎叶喷雾,喷雾前喷头套上保护罩;2、大风或1小时内降雨请勿用药,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本品内吸传导性强,能通过茎叶传导到地下部分,而且面一植株的琐分蘖间也能进行传导,可用于防治柑橘园杂草。 |
| 注意事项 | |||
| 1.为非选择性除草剂,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柑桔树幼嫩茎叶上及邻近的作物,以免产生药害。2.用药量应根据作物对药剂的敏感程度确定。3.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4.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等表面活性剂,可提高除草效果。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6.草甘膦与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7.低温贮存时会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8.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9.施药后5天内禁止放牧、割草、翻地等。10.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立即带标签就医,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不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贮运时应注意防潮湿,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