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129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3-10 | 有效期至: | 2025-3-10 |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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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凯源祥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2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4-8克/亩 | 喷雾 |
| 芹菜 | 蚜虫 | 4-8克/亩 | 喷雾 |
| 莲藕 | 莲缢管蚜 | 4-8克/亩 | 喷雾 |
| 韭菜 | 韭蛆 | 80-120克/亩 | 药土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应于虫害初期喷雾使用,应喷雾均匀;防治韭蛆应于韭菜播种前,拌毒土使用。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属烟碱类杀虫剂,生物活性较高,具有触杀、畏毒、内吸杀虫机理,对水稻稻飞虱、莲藕莲缢管蚜、芹菜蚜虫、韭菜韭蛆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 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莲藕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芹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韭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