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草甘膦钠盐(33.9%)登记证PD20101261-上海沪江生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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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261 首次批准日期: 2010-3-5 有效期至: 2025-3-5
农药名称: 草甘膦钠盐(33.9%)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可溶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沪江生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甘膦 glyphosate 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非耕地 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 250-667克/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使用。
产品性能
30%草甘膦可溶性粉剂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对一年生、多年生的恶性旱地常见的多种杂草,有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用于非耕地除草,注意喷雾均匀,视杂草发生情况,可连续用药1-2次。 2.勿用浊水稀释,以免减低活性。喷药后3-4小时下雨,药效可能会降低。一般杂草喷施受药后4-20天枯黄而死。3.天气干燥、杂草萎蔫,请酌情使用登记用量上限。4.药液勿碰到作物,以免药害。防止药液漂移危害。5.施药后彻底清洗喷雾器具。防止药液污染水源,不得使用金属容器盛放药液。
中毒急救措施
误食本剂,请立即喝水或牛奶稀释药液,并送医院诊治。可用吐根糖浆诱吐(病人清醒时),还可再服用的活性碳加入山梨醇。皮肤和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剂应贮于阴凉干燥处,切忌受潮、雨淋、日晒、不能和食品、饲料、粮食、种子或饲料同贮运。避免儿童接触,上锁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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