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116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25 | 有效期至: | 2025-1-25 |
| 农药名称: | 吡虫·灭多威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18-11-06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2% |
| 灭多威 | methomyl | 8%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蚜虫 | 40-6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应于棉花蚜虫盛发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禁止人畜进入。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由硝基亚甲基类吡虫啉和氨基甲酸酯类灭多威复配而成的,具有内吸持效长,触杀,胃毒作用的特点,可以有效的杀棉花蚜虫的卵。 |
| 注意事项 | |||
| 1、禁止在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内含灭多威是高毒农药,只能在已经批准登记的作物上使用,不能和含铁、锡的农药混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汁、流涎。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到1小时即表现出来。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灭多威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和吗啡。若判断为吡虫啉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532-85716333。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