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虫酰肼登记证PD20100718-山西奇星农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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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718 首次批准日期: 2010-1-16 有效期至: 2025-1-16
农药名称: 虫酰肼 毒性: 低毒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西奇星农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3-03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虫酰肼 tebufenozide 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苹果树 卷叶蛾 1500-2000倍液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防治时期:在幼虫发生初期和蛾产卵末期施药,间隔期不超过15天,在发生期可连续施药二次。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非甾族昆虫生长调节剂,属可促进鳞翅目若虫脱皮的仿生杀虫剂,其作用机理为促进昆虫脱皮,具有胃毒作用,若虫取食后6-8小时即停止取食,加速脱皮,导致脱水、饥饿而死亡。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铜制剂及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2.施药时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免药液溅入口中、眼中及皮肤上。施药期间严禁吸烟和饮食。3.本品对蜜蜂、鱼类及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树附近禁用。4.施药器具不得在河塘、湖泊清洗,以免污染水源。5.废弃包装不得乱扔,应妥善处理,不得做他用。6.本品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21天,最多使用3次。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8.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制剂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有轻微刺激性,若不慎药液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反复冲洗。若溅到皮肤,应用肥皂水反复清洗。若误服,请立即中断毒物接触与吸收,送就近医院对症治疗。需要时可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010-83132345。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应轻拿轻放,不要损坏外包装,不可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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