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07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6 | 有效期至: | 2025-1-16 |
| 农药名称: | 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撒尔夫(河南)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2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100-15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在卵孵化始盛期开始用药,5~7天后再施药1次,最多不超过2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属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渗透性较强,杀虫效果较好,杀卵作用较明显。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8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强酸、碱性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6、鸟类保护区禁用,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7、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如误服,立即引吐、洗胃(清醒时),送医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解毒。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2、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3、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4、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