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065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5 | 有效期至: | 2025-1-15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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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2-02-28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草甘膦质量浓度350克/升;草甘膦异丙胺盐41%,质量浓度480克/升。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园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非耕地 | 杂草 | 300-5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杂草出齐后处于生长旺盛期,多在5-7叶期,兑水茎叶喷雾,一般选择 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2、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 施药时应定向喷雾,防止药液飘移到柑橘树幼嫩茎叶及邻近的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每季最多使用1次。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对柑橘园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配制药液时应用清水,不得使用污水,混浊水,以免影响药效。 2、一般选择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 草、放牧、耕翻等。 3、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等表面活性剂,可提高除草效果。 4、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 5、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 6、本品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 以保证药效。 7、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 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 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者,就医。 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 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