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阿维菌素登记证PD20100563-济南中科绿色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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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563 首次批准日期: 2010-1-14 有效期至: 2025-1-14
农药名称: 阿维菌素 毒性: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济南中科绿色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9-28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阿维菌素 abamectin 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松树 松材线虫 2.6-3.6毫升/厘米胸径 打孔注射
柑橘树 红蜘蛛 4000-7500倍液 喷雾
水稻 二化螟 15-20毫升/亩 喷雾
甘蓝 小菜蛾 10.8-14.4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应于小菜蛾、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用药,兑水量:50公斤/亩;于红蜘蛛始盛期用药,喷雾时需周到均匀。防治松树线虫应在发病前或发病初采用树干打孔注射一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属抗生素类杀螨剂,对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主要抑制成、若螨神经传导,使接触药剂后出现麻痹症状,2—4天后死亡。
注意事项
1.本产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施药时穿戴长衣长裤、手套、鞋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送医院对症治疗,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严重者及时送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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